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全民化进程,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清除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学校2018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目前我校消防工作实际,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消除火灾隐患,共创平安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9日——12月9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利用展板、条幅、大屏幕、发放宣传单、签名等方式,在两校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2.聘请专业消防人员面向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开展消防知识讲座。
3.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师生员工到消防科普教育馆实地参观体验。
4.组织保卫人员、楼宇管理人员、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及门卫、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饮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等进行初起火灾灭火演练。
该项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1.自查阶段(2018年11月9日——11月23日)
本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建筑物“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管理、使用单位或部门进行消防自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好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台账,同时报保卫处备案;对于本单位、本部门无力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于11月26日前报送至保卫处,由保卫处分类汇总报学校解决。
新城校区: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田清祥协同,纸质版经部门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综合楼317室。
金川校区: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张伟协同,纸质版经部门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北辰楼107室。
2.集中检查阶段(2018年11月26日——12月3日)
在各单位、各部门自查工作结束后,保卫处将会同消防安全行业主管单位对学校的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备区域等进行检查。对于本单位、本部门能够自行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却没有整改的,保卫处将下达《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视不够,存在查而不严、查而不改、隐患问题反复存在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3.总结阶段(2018年12月4日——12月9日)
各单位、各部门自查结果汇总之后,保卫处将对本年度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台账,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逐步推进解决消防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
(三)开展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梳理工作
保卫处要依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层面的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压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涉及学校消防重点位置、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备区域的,要做到制度上墙,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承担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起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排查要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对不能够即查即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力争在年底前完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三)加强协作,统筹推进。各单位、各部门在隐患整改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或单位协助解决的,相关单位或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对因整改资金需求大、时间长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存在隐患的单位或部门将隐患事项报送至保卫处,由学校安排资金统筹解决。
附:《消防安全自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