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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级新生落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6:42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生落户工作,2018级新生(含研究生,下同)户口迁移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于军训期间收取,落户工作由保卫处统一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户籍姓名必须与学籍姓名一致,否则无法办理落户。

二、办理落户新生须认真填写《2018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资料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

(二)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

(三)原户口页复印件1份;

(四)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身高、血型(不明者写“血型不明”)、婚否,同时将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2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然后将整理好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原件背面。

为避免新生在提交户口迁移材料过程中发生过期、遗失等问题,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指定老师统一交至保卫处两校区户籍室,报送时间:2018917日、19日(工作时间)。保卫处两校区户籍室地址:

新城校区:综合办公楼三楼综合服务大厅

金川校区:北辰楼(旧图书馆)204房间

三、按户籍管理要求,所有迁户新生均需本人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办证时间:20181015日至20181230日(工作日)。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保卫处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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