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生落户工作,2018级新生(含研究生,下同)户口迁移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于军训期间收取,落户工作由保卫处统一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户籍姓名必须与学籍姓名一致,否则无法办理落户。
二、办理落户新生须认真填写《2018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资料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
(三)原户口页复印件1份;
(四)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身高、血型(不明者写“血型不明”)、婚否,同时将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2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然后将整理好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原件背面。
为避免新生在提交户口迁移材料过程中发生过期、遗失等问题,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指定老师统一交至保卫处两校区户籍室,报送时间:2018年9月17日、19日(工作时间)。保卫处两校区户籍室地址:
新城校区:综合办公楼三楼综合服务大厅
金川校区:北辰楼(旧图书馆)204房间
三、按户籍管理要求,所有迁户新生均需本人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办证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2月30日(工作日)。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保卫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