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1:35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我校《关于落实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的安排》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教职工党员、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诺人员范围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科级),教职工党员。
二、承诺内容
见《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附件1)。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承诺书签订工作,指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于2019年1月8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承诺书及承诺书签订情况汇总表(附件2)送交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签订承诺书的人员,要在适当时候及时补签,补签情况另行报告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杜瑞芳 电话:6576213
新城校区:送至综合楼三楼320室
金川校区:送至北辰楼一楼107室
此通知。
附:1、《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
2、XXX(单位)签订党员和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汇总表
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附件1:
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
承诺书
1.本人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我校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我校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和举措,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参与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本人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3.本人不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人员通风报信或请托说情。
4.本人不充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伞”。
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诺人所在单位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附件2:
XXX(单位)签订党员和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汇总表
我部门(学院)共有______人签订承诺书,其中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_____人,教职工党员_____人。(含预备党员)
我部门(学院)共有______人未签订承诺书,其中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_____人,教职工党员_____人。(含预备党员)
签订承诺书的教职工党员:附名单
未签订承诺书的教职工党员:附名单并做简要说明
签订承诺书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附名单
未签订承诺书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附名单并做简要说明
本次未签订承诺书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党员可在2019年3月30日前补签本承诺书。
(本汇总表交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