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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届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0:45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2024届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24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户籍关系迁移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含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由需要迁户的毕业生本人(户籍在学校的,下同)填写《毕业生户籍迁出登记表》。迁往地可迁至就业单位(部队、院校和单位名称须标明所在省市)或生源地,也可迁往其经常居住地的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学院指派专人将此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于614日前至保卫部户籍室。

二、为确保毕业生按时离校、顺利落户,请各学院务必与迁户学生一一核实清楚《毕业生户籍迁出登记表》信息,确保信息准确详实。

三、派出所办理完户籍迁移证后,保卫部将第一时间通知各学院,由迁户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户籍迁移证。

四、保卫部户籍室地点

新城校区:综合楼3303

金川校区:电力大楼1101-103室。

五、党委保卫部联系人

新城校区:郭君楣,联系方式:657607413734846459

金川校区:孙学玲,联系方式:13074796013

 

附:毕业生户籍迁出登记表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67

 

 


毕业生户籍迁出登记表

学院(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

姓名

身份证号

入学

时间

学院 专业 班级(注明专、本、研)

毕业 考研入伍

迁往地址

(具体到乡、镇、办事处)

联系电话

领取签名

备注

 注:1.为保证信息准确,请提交打印版。

2.请各位同学按时提交、领取迁移证并核对本人信息,按迁移证上规定的时间落户。

3.请各位同学与迁移地派出所核实好信迁移地息后再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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