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级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生落户工作,2024级新生(含研究生,下同)户口迁移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收取,落户工作由保卫部统一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办理落户新生所持的户口(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与学生档案中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无法办理落户。
二、办理落户新生须认真填写《2024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如下相关资料:
1.户口本原件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迁入人原户口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身高、血型(不明者写“血型不明”)、婚否,同时将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2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面。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为避免新生在提交户口迁移材料过程中发生过期、遗失等问题,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指定老师统一交至保卫部两校区户籍室。
报送时间:2024年9月23日—27日(工作时间)
报送地址:新城校区:综合办公楼三楼综合服务大厅
金川校区:电力大楼101办公室
四、按户籍管理要求,所有迁户新生均需本人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办证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工作日)。
特此通知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9月19日